埃尔斯特以及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学派,提议以方法论个人主义替代方法论集体主义。分析马克思主义采用理性选择的模式,其微观基础是有能力做出理性选择并努力优化其结果的有目的的个人。
埃尔斯特的著作《酸葡萄》彻底颠覆了方法论个人主义和马克思的阶级以及阶级动机理论。埃尔斯特以方法论功利主义替代之,而不是将社会动机描述为从集体主义的基础上产生的。[117]
埃尔斯特写道:
社会选择理论是阐述基于特定的个人偏好如何抵达社会上最优结果这个问题的有用工具……这种代理人也理应被赋予特定的偏好,并被假定为独立于这套选择办法。[118]
社会选择理论假定自由选择有益于该人偏好的理性个人,而做出选择是因为它实现了主体代理人的需要。在没有讨论社会选择理论的哲学优势和过失的情况下,很明显,代理机构被置于个人中。通过将行动的原因置于主体性中,埃尔斯特推翻了全部集体行动理论,或集体因果性理论。
埃尔斯特意识到,他的理性选择理论是由功利主义社会思潮或新自由主义唤起的。他写道:
在这一章中,我的目的是彻底揭示一个正在功利主义理论基础中产生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个人想将满意作为正义的标准,以及想让自己通过先获得选择过程而形成社会选择?[119]